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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离职,老板迟迟不批准应该怎么办?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吗?
问:离职需要公司批准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辞职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
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公司为正常离职的职工办理离职证明及离职相关手续,是法定义务。劳动者正常离职,因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完离职,很多小伙伴又担心如果没有及时入职新公司,中间空档期社保断缴的问题了,目前,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哦。
参保人群:
根据相关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路径:
符合参保条件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后申报。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2.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申请人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或至各辖区公安分局打印)
(5)本人在我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提供。已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需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