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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挂靠参保、谎报工伤骗保,严查严打!

2022-02-24 来源:南深股份

灵活就业的人员怎么参保合适?

是挂靠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

还有求推荐合法社保挂靠缴费渠道的

以及想知道社保挂靠能不能领补贴的

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

都可以个人参保缴费 

通过挂靠某个企业参保缴费的行为属违规

既然社保挂靠缴费是违规行为

那必然是不好的,更没有合法渠道

那么灵魂追问就来了

凭啥说社保挂靠缴费是违规的

又能有啥不良后果呢

敲黑板,划重点

人社部昨日官宣发布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十二条⭕起来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

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全文如下


千言万语一句话


社保参保缴费以及社保待遇

依法依规办理,才是极好的

违法违规行为要担责,三思且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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