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深
 
 

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返回列表

涨!涨!涨!深圳低保标准上调

2022-06-15 来源:幸福福田

好消息!

深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啦

近日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文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

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及相关联动社会救助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300元/人/月提高至1365元/人/月。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从1950元/人/月提高至2048元/人/月。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2080元/人/月提高至2184元/人/月。



《通知》强调,提高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各区(新区)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工作,各区(新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所需资金,各区民政部门要抓紧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精准核算发放金额,完成发放手续,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同时,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如果你对《通知》内容还有疑问

下面几个问答

或许可以给你解惑~~


按照上面所说,如果从1月份开始实施,现在都6月了,那过去这几个月的钱怎么算呢?


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通知》印发当月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以上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区(新区)财政列支。



那么,今年需要补发的钱,什么时候能发完?


新标准实施后,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按照新的标准按时、足额向低保、特困人员发放各项社会救助金,6月30日前补发提标后新旧标准补差的金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听说《通知》里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


是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更广了,原本只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才能申请低保,现在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65元就可以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


  温馨提示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需要诚信申报收入和家庭财产。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可以查到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等相关内容。




自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深圳始终将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建立起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与项目救助、临时救助有效衔接,实现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的全覆盖。

分享到: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811
电话:0755-26086663    邮箱:qh@nsjob.net
首页 主营业务 成功案例 招聘与管理 资讯中心 关于南深
南深股份服务号
南深人才订阅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7 深圳市南深股份  粤ICP备17067566号 人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