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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确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措施。
会议指出,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二是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按照上述文件,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汇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该政策继续延长两年,到2023年底。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除年终奖外的综合所得则按照下表的适用税率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文章来源:薪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