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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
重疾补充保险2019-2022年合同周期的承办机构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2020-2021医保年度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办理参保缴费,具体如下:
一、团体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20年4月份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二)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30日18时止。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重疾单位参保”提交参保名单,申报成功后登录平安SZ20主页(网址:http://www.pingan.com/sz20),进入“2020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二、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2020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585.4元且在2020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二)划扣时间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7月初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三)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2020年6月1日9时至2020年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需重新申请参保,可在2020年6月25日9时至2020年6月30日18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自费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办理时段
2020年6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三)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医保”、“深圳人社”、“深圳社保”、“i深圳”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