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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医保将全国统一了!

2019-03-01 来源:南深股份

根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

这无疑对广大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从此我们以往觉得医疗方面的麻烦可能将彻底根治了,给广大老百姓带来大便捷。

具体都有哪些福利措施让我们一起来看下!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农民与市民医保待遇将“一视同仁”。

医保制度统一后,老百姓不再受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限制,可以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标准缴费,享受统一的报销比例和医疗待遇,让农民朋友们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医保制度统一之前,农村乡镇的医疗待遇距离城市居民的待遇相差较多,报销比例低、难度大。医保制度统一之后,广大的农村人可以与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农村老百姓再也不用担心“看病贵、报销难、服务差”的问题了。


异地就医享受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再也不用垫付,费用直接结算,还能享受报销待遇。

通知对群众异地就医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医保制度统一之前,异地就医是许多在城市打工者们最关心的问题。

在本地缴纳的医保在本地可以方便快捷地报销,但众多百姓已离开家乡到其他城市工作,生病之后自然就近医治,但在家乡参保的医保卡却不能使用,患者必须垫付昂贵的医疗费,再回到参保城市进行报销。

加之每个城市的报销要求不尽相同,如果报销资料不全,患者还需返回工作城市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再次回到参保城市进行报销。由于报销流程过于繁琐,许多人即使参保,也放弃了医疗报销。大病或重病患者,不得不辗转回到参保城市治疗,但可能会加重或贻误病情,有生病之危。这样一来,医保制度的实行很难切实地帮到老百姓。


医保制度统一后,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将直接结算,并且实现持卡结算功能,还能参与跨省报销。

患者只需拿着报销单据和医保卡,便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这样一来,对于外地打工者和在家务农的农民,看病就医就能更方便、更优惠、更放心。医保制度的统一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大大减少了“跑断腿,报销难”的尴尬情况。


医保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再一次提高

通知提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号到2018年11月30号。

而医疗待遇的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的同时,报销比例也有提升。对于城乡居民中的困难人员,政府将全额补助,无需个人缴纳费用。


1)报销比例(以下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报销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医疗费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

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


2)报销限额(以下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报销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每年报销限额累计为5000元。

60周岁以上的老人,住院费和护理费可报销10元/天,最高累计为200元;

手术费报销限额为1000元。


定点医疗机构点数量变得更多了

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833个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3000个以上。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的自助支付功能。


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全国统一,修补了现在医保的很多缺陷性问题,很多人异地就医结算就变得更加简单了!


政府确实是在为百姓办事,努力办事,办实事。随着制度的全面推广,相信有更多人享受到城乡医保统一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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